今年以来,巴马瑶族自治县深入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8号总河长令》为推手,以“零容忍”的态度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工作。
以开展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抓手,依法对甲篆镇平安村巴盘屯群众侵占河道岸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建房开展清理整治。为加强河湖岸线管理,恢复河道原貌,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推进坡月片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指挥部,工作组多次深入甲篆镇平安村巴盘屯开展动员和问题摸底调查,组织当事人召开协调会,宣传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严格按照水行政执法流程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召开听证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责令限期履行义务催告通知书》。
2024年11月4日,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府联合河长制相关成员单位共100多名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拆除整治工作。累计拆除违法建(构)筑物47处,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其中占用河道面积2500平方米,河道长度650米,清理建筑固废2000余方。为有效推动巴马瑶族自治县的乡村文化旅游和休闲康养产业发展,打造“碧道+乡村建设”创新模式,巴马瑶族自治县计划投入资金340万元在拆除的河道内,建设600多米的河岸休闲碧道、4个亲水平台为当地群众提供亲水游憩、健身休闲的公共空间。
巴马瑶族自治县今年以来,在开展水利部图斑核查,“四乱”问题整治中,组织拆违活动8次,依法拆除违建面积2619平方米。下一步,巴马瑶族自治县将进一步压实村级河长管护责任,把河长制工作纳入村规民约,提高沿岸群众对河长制工作支持与理解,形成人人参与河道治理的新格局。
拆除前河道图片
部门联动协同配合
群众自行拆除
拆除后河道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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