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情况、重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所列统计数字的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河池市水利局网站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池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池市南新西路68号,邮编547000,电话:2283287,电子信箱:hc2283287@126.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有关要求,2018年,河池市水利局在完善机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进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其中在服务窗口配备3名工作人员,窗口首席代表为科级干部。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结合本部门实际,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政府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等相关制度,为推动本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编制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按有关需要随时更新。在指南中,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并在河池市水利局网站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进行发布,方便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和使用。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我局通过河池市水利局网站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及时公开信息,方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和办事。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我局明确了重点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重点领域(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进度信息公开;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及保障措施。根据要求将我局的重点信息公开在河池市水利局网站发布。2018年,在河池市水利局网站发布信息48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8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没有公开虚假、不完整的政务信息。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网站、公告栏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及时提供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80条。按信息公开类别分,公共资源交易类信息36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20条。
2018年,我局共受理各类水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共78件,当年审批办结78件,办结率为100%。所有办理事项无一超时办结、叼难服务对象、不满意的情况。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根据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我局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了局机关政府公开信息。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要求,依托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及时调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定期更新所负责的网站栏目信息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布,确保政务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本年度我局尚未收到依申请事项。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本年度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做好备案工作。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我局把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和本局办公室作为主要接待场所。本年度没有发生对我局接待场所进行建设、完善、维护情况,也没有社会团体、市民到接待场所进行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水利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水利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落实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等措施,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信息公开格式不够规范、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增强责任意识,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格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