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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类别 | 许可证书名称 | 许可编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前状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电工程管理站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12451226G40590566A | 韦初邓 | 河池市水利局关于广西环江县大环江洛阳镇普乐村河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河水水保发〔2025〕15号 | 普通 | 经审查,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68公顷,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4.048万元。 | 2025/6/27 | 2025/6/27 | 2035/6/26 | 河池市水利局 | 11451200008045377L | 1 | 河池市水利局 | 11451200008045377L | ||||||||||||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电工程管理站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12451226G40590566A | 韦初邓 | 河池市水利局关于广西环江县大环江右岸三环路至龙回河口段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河水水保发〔2025〕16号 | 普通 | 经审查,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80公顷,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8.58万元。 | 2025/6/27 | 2025/6/27 | 2035/6/26 | 河池市水利局 | 11451200008045377L | 1 | 河池市水利局 | 11451200008045377L | ||||||||||||
| 大化瑶族自治县板升乡人民政府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11451229008100735H | 蒙照阳 | 河池市水利局关于板升乡弄郎村龙门洞至黄家洞杂粮杂豆产业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河水水保发〔2025〕18号 | 普通 | 经审查,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4公顷,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144万元。 | 2025/7/3 | 2025/7/3 | 2028/7/2 | 河池市水利局 | 11451200008045377L | 1 | 河池市水利局 | 11451200008045377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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