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区)水利局: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第一批水利救灾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2〕40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2年自治区财政第一批水利救灾资金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
请你们接到通知后,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财政厅已以桂财农〔2022〕56号下达了项目资金),并按照《广西农业生产救灾及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财规〔2017〕14号)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各县(区)水利局依照《广西农业生产救灾及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财规〔2017〕14号)有关规定,将具体项目报市水利局备案。投资计划完成后,各县(区)要认真总结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益情况,并及时以书面形式专题上报市水利局和市财政局。
河池市水利局
2022年7月1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