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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河池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河池市水利局网站(网址:slj.hechi.gov.cn)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网页查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slj.hechi.gov.cn,受理点为: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本局窗口或本局办公室,地址为: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高家堡西路1号发展大厦五楼(河池市水利局)。

  本局还将采用报纸、公开栏、服务窗口人员等其他辅助形式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三)公开时限

  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利用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河池市水利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高家堡西路1号发展大厦五楼,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电话:0778-2283287,传真号码:0778-2297223,邮政编码:546300。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未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2、对于申请的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当场不能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机关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举报、投诉、咨询、信访、意见、建议不属于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的事项,本机关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理由。

(四)答复形式

1.申请人在线申请的,本机关将视答复内容的实际情况,可以在线答复,也可以书面答复。在线答复的,申请人手机将收到一条查询码,可凭查询码在本栏目查询并打印答复内容,本机关不再作书面答复。

2.申请人当面或信函申请的,本机关按照申请人要求和实际情况,选择通过信函、安排查阅等方式进行答复。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